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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服务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1-23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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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服务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将《若干措施》出台的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和对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落细《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服务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精神,不断完善、巩固、坚持科技特派员制度,以科技服务乡村振兴和助力产业转型,经龙岩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包含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加强对科技特派员的政治引领,具体为2条措施: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指引科技特派员工作、引导科技特派员投身乡村振兴伟大事业。

  第二部分为完善科技特派员选派或选认服务管理机制,具体为3条措施:进一步扩大选派或选认视野和范围、充分发挥本地科技人才作用、完善科技特派员分级服务管理机制。

  第三部分为落实科技特派员利益共同体支持政策,具体为2条措施:建立科技特派员利益共同体和科技特派员收入备案制度、完善利益共同体扶持政策。

  第四部分为建立健全让科技特派员“把论文写在田野大地上”的激励机制,具体为6条措施:支持科技特派员乡村创业、完善科技特派员职称评审政策、完善科技特派员考核评价、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励、加强科技特派员工作保障、加大科技特派员项目支持力度。

  第五部分为创新科技特派员精准对接工作机制,具体为1条措施:推广应用“掌上科特派”。

  第六部分为强化组织保障,具体为3条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加大宣传推广。

  三、创新亮点

  1.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建立市级科技特派员考核评价机制,实行科技特派员业绩积分量化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考核优秀的科技特派员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后补助项目,优先给予立项支持,优先推荐省、市优秀科技特派员表彰。考核不符合要求的科技特派员及时退出,两年内不再选派或选认为各级科技特派员。

  2.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解决部分县(市、区)补助经费无力配套问题,将原来星创天地奖励经费和市级科技特派员项目后补助经费由市财政与受益县(市、区)财政按比例分担,改为由市财政承担,各县(市、区)应给予配套奖励。

  3.发挥本土科技人才作用。用足用好本土科技人才,发挥龙岩学院、闽西职业技术学院、龙岩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等本地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作用,组织开展需求对接工作,成功对接的优先选派为市级科技特派员。

  4.加强科技特派员工作保障。对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报销拨付方式进行了较大的优化调整,既可选择按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报销,也可选择按50%实行年度包干。选认后考核达到要求的市级科技特派员可直接领取包干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