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科研环境,将科研诚信建设要求落实到科技计划管理全过程,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通知。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福建省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龙岩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龙岩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
三、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含三个方面内容。
(一)提高认识、完善科研诚信管理工作机制
对项目实施管理单位、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任务职责进行明确和强调。
(二)强化责任、切实推动科技计划项目按期结题
对项目承担单位、推荐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提升科研诚信建设和完善项目管理提出具体措施。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科研诚信氛围
实施科研承诺制度,围绕科研诚信教育、科研诚信宣传作出具体部署,要求从事科学研究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将科研诚信工作纳入日常管理。
四、关于施行日期的说明
本办法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