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龙岩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2-14 16:19
字体:    
视力保护色:

  ‌近日,龙岩市科学技术局、龙岩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了《龙岩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文件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核心要点‌

  (一)‌定位与目标‌

  1.‌功能‌:以临床应用为导向,整合医疗机构资源,搭建协同创新网络,开展疾病防治研究、成果转化及技术推广。

  2.‌布局‌:围绕龙岩市疾病防控需求,在主要疾病领域和临床专科布局建设研究中心,覆盖全市协同网络。

  (二)‌组织管理‌

  1.‌管理部门‌:市科技局、市卫健委负责规划布局、审批评估及政策支持,并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

  2.‌依托单位‌:三级医院为主体,负责提供人财物保障,落实主任负责制,健全管理制度。

  3.‌专家委员会‌:多领域专家组成,提供战略规划、技术方向等咨询。

  (三)‌申报与评审‌

  1.‌申报条件‌:三级医院、独立法人;申报领域临床技术水平市内领先;近五年承担市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成果显著。

  2.‌流程‌:形式审查→专家综合评审→结果公示确认。

  (四)‌运行机制‌

  1.‌主任负责制‌:统筹科研、管理与协同网络建设。

  2.‌动态管理‌:纳入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定期评估,实行退出机制。

  3.‌协同任务‌:推动多中心研究、资源共享及诊疗技术规范建议。

  ‌二、政策特色‌

  1.‌强化资源整合‌:通过“中心+网络”模式,促进各级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提升区域医学研究能力。

  2.‌注重成果转化‌:明确开展新技术评价、流行病学研究及成果推广应用,推动科研与临床结合。

  3.‌动态优化‌:定期评估中心运行成效,调整或撤销不达标单位,保障建设质量。

  ‌三、实施保障‌

  1.‌政策支持‌:在科研项目、资金、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倾斜。

  2.‌依托单位责任‌:确保研究中心人财物配套,建立灵活管理机制。

  3.‌预期成效‌:提升疑难病诊疗水平、培育专业团队、促进健康产业发展。

  ‌附则‌

  命名规范:“龙岩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有效期:自发布起试行两年,后续修订完善。

  ‌咨询电话‌:市科技局 0597-2323841;市卫健委 0597-3298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