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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广龙对口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1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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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工信科技局、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科技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广州市与龙岩市科技创新对口合作任务,根据《广州市与龙岩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广州市人民政府与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广州研发+龙岩基地”产业合作机制的备忘录》《广州市 龙岩市进一步加强产业合作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等文件,构建广龙科技创新共同体,促进两地科技、产业深度融合,现开展广龙对口科技合作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围绕我市“新新有机”主导产业发展体系,重点支持有色金属、机械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等工业产业以及未来产业领域。

  二、项目类型与支持对象

  1.广龙对口合作科创园科技合作项目

  支持我市范围内注册的、已入驻广龙对口合作科创园的企业与广州辖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联合申报项目。每个项目申请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研发总投入的30%,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广龙对口合作技术攻关项目

  支持我市企业或科研机构与广州辖区科研机构、企业等单位联合申报项目。每个项目申请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研发总投入的30%,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产业研究院广龙技术攻关项目

  支持新材料新能源、有色金属、机械装备与专用汽车产业研究院(依托单位龙岩学院)与广州辖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开展产业科研攻关,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每个项目申请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研发总投入的30%,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基本条件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我市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独立法人资格单位(龙岩学院以二级学院为申报单位),要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立项经费应独立核算,专款专用。

  2.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科研诚信的相关规定,各申报单位应按要求签订《龙岩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单位诚信及审查承诺书》《龙岩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负责人诚信及项目实施承诺书》,作为申报材料必要件上传。

  3.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到期未结题的国家、省、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

  4.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一经发现,取消本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资格,纳入相应的科研项目信用管理。

  5.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延迟退休后的法定退休年龄。政府公务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6.以企业作为牵头申报单位的,只能申请1个此类项目。

  7.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项目法人负责制。以企业作为牵头申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如法定代表人无法作为项目负责人,应书面委托其他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并承诺对项目负有与法定代表人相同的权责,委托书作为申请书附件。

  8.项目优先支持指南中规定的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范围;项目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

  9.已获中央、省、市级财政资助的研发项目(包括在研或者结题的项目)以及项目研究内容与已获中央、省、市级财政资助的研发项目(包括在研或者结题的项目)研究任务存在大部分雷同的,不得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其在本年度市科技计划中的立项资格,并纳入相应的科研项目信用管理。

  10.项目有使用财政经费新建设、新购置的科研仪器设备原值在10万元(含)以上的应单独列示,同时加入福建省大型科研设施仪器管理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开放服务,并且在项目验收时提供加入该平台并向社会开放的证明材料。

  11.为满足今后实现完全的电子申报流程,申请单位需把项目组成员表经各成员签字后,作为申报材料必要件上传。

  (二)项目要求

  1.申报项目应突出产业需求导向,注重科技创新和成果落地转化。

  2.申报项目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合作机制和成果落地转化方式、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分配等情况。

  3.申请项目资助经费预算应合理、科学,资助经费应独立核算、专款专用。若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项目申报单位应能自筹解决差额部分,鼓励申报单位及合作单位共同投入。

  4.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原则上在2026年3月1日-2026年9月1日,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29年9月1日。项目按照《龙岩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和验收。

  四、申报流程

  包含申报单位申报和项目推荐部门审核推荐两个环节。

  (一)申报单位申报

  申报起止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10月8日(18:00),到时系统将自动关闭,申报单位未按期提交申请书的,申报截止时间后将不能提交。

  申报单位申报流程为:登录龙岩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起草项目申请书──选择项目类型及指南代码──填报申请书──上传相关附件──提交至项目推荐部门。

  申报用户登录龙岩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方式:1.登录微信小程序“科创龙岩”资金奖补──项目申报;2.从龙岩市科技局网站首页链接(https://kjj.longyan.gov.cn)进行申报。

  (二)项目推荐部门审核推荐

  2026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此期间为项目推荐时间,项目推荐部门可将申报材料审核后退回,申报单位可在推荐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申报材料,项目推荐部门须在推荐截止时间前向市科技局提交推荐项目,到期系统自动关闭。

  各项目推荐部门负责归口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查推荐,并于10月16日前将推荐函、现场调研表、项目汇总表各一式三份寄送市科技局发展规划科(龙岩市行政办公中心585),汇总申报单位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的纸质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5份,逐级签章后,寄送市科技局成果科(龙岩市行政办公中心582),逾期不再受理。

  项目推荐部门应查询项目申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作为推荐项目的审慎性参考,对于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的,应在推荐函中进行说明。

  申报系统操作与管理咨询市科技局发展规划科。

  五、项目申报推荐数

  各单位推荐项目数如下:

序号

推荐单位

推荐申报数

广龙对口合作科创园科技合作项目

广龙对口合作技术攻关项目

产业研究院广龙技术攻关项目

1

新罗区工信科技局

2

3

0

2

永定区工信科技局

1

1

0

3

上杭县工信科技局

1

2

0

4

武平县工信科技局

1

2

0

5

长汀县工信科技局

2

2

0

6

连城县工信科技局

1

1

0

7

漳平市工信科技局

1

2

0

8

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科技发展局

2

2

0

9

龙岩学院

0

0

6

合计

11

15

6

  六、资助方式和申报代码表

  各推荐项目经过专家评审、现场核查,评价项目实施的条件后,择优立项。立项当年度拨付计划资助经费的60%,项目验收通过后拨付计划资助经费的40%,项目资金从广州市与龙岩市对口合作专项资金列支。

  广龙对口科技合作项目申报代码表

业务科室

计划类别

代码

成果科

广龙对口合作科创园科技

合作项目

2026CGL01

广龙对口合作技术攻关项目

2026CGL02

产业研究院广龙技术攻关

项目

2026CGL03

  七、联系方式

  1.申报系统操作与管理咨询发展规划科:0597-2323685。

  2.项目申报指导咨询成果科:0597-2323969。

  龙岩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