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科技局,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科技发展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维护法制统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第219号)有关规定及《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和集中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科技局对2023年6月30日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评估和清理。经研究同意,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废止或失效的市科技局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拟修改的市科技局规范性文件1件,继续有效的市科技局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凡列入废止或失效目录的市科技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均不再作为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依据。凡列入拟修改目录的市科技局行政规范性文件,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时进行修订,并按程序批准后重新发布。
龙岩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