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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事项 |
实施依据 |
具体检查对象(含数量)或“双随机”抽查对象(含总数及比例) |
检查内容(项目) |
检查方式 |
检查频次和上限 |
检查时间安排 |
承办机构 |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如是,需写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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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的监督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十一条; 2.《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五条。 |
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管理(含上年度度立项项目、上年度验收结题项目)抽查比例5%) |
1.项目执行和经费使用是否符合科技进步法律法规及《龙岩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龙岩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 2.是否存在虚报、冒领、贪污、挪用、截留用于科学技术进步的财政性资金等行为; 3.项目进度和取得成效情况等。 |
现场检查 |
检查频次:1次/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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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12月 |
发展规划科 |
否 |
双随机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