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科成〔2021〕10 号
各县(市、区)工信科技局、龙岩经济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认定龙岩市科技专员的通知》(龙科成〔2021〕7号)要求,由各单位推荐报名,经对推荐人选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我局认定第二批龙岩市科技专员121名(详见附件),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请科技专员切实做好传导对接科技部门的工作,积极宣传科技创新政策,收集、发布本单位的技术需求等工作职责,推动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请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注重培育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推广作用的科技专员,扩大科技专员的影响力和成效。
龙岩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14日